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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7)

作者:海伦·凯勒 时间:2013/4/22 22:26:45 点击:7632


  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样的思想感情。
  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从一本一本的书里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最初读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依然无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特别的兴趣,也就无心去领会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发人类高尚的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将个人的道德完全来源于自爱,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自爱,就能产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拉。芳登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
  相比较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我爱它们之所爱,恨它们之所恨。它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笑不可支,其悲惨遭遇有时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泪,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极为含蓄,使你都意识不到。
  我对历史也有一种偏好,古希腊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想像空间里,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与人类面对面交流。在我思想深处的神殿里,仍然供奉着我最敬爱的神灵。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爱——不,不完全如此,美狄亚和伊阿松太残忍、太贪婪,简直无法容忍。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干了那么多坏事,然后再惩罚他们,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妖魔嬉笑着爬出殿堂。
  上帝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伊利亚特》史诗让我把古希腊看成了天堂。在阅读原文前,我对特洛伊的故事就了如指掌了。在通过了古希腊文文法以后,便对古希腊文宝藏一览无余。伟大的诗篇,不论是英文还是古希腊文,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是不需要别人翻译的。
  相反,人们常常用他们牵强附会的分析和评论扭曲了伟大作品的意义。他们要是能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该有多好!欣赏一首好诗词,根本不需要清楚其中每一个字,也无须弄清其词法和句法的属性。那些有学问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史诗中挖掘出的东西比我多得多,但我从不嫉妒。我并不在意别人比我聪明,他们纵有广博的知识,但也无法表达出对这首光辉的史诗究竟欣赏到了什么程度。当然,我自己也无法表达出来的。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篇章时,就感到自己的灵魂在升华,将我从狭窄的生活圈子里解脱出来,游荡于形骸之外,飘然于广阔无垠的天上人间。
  《伊索德》稍逊于《伊利亚特》,但也为我所喜爱。我努力不依靠词典注释,独自来领会这部史诗,并试图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些篇章翻译出来。维吉尔描绘人物的本领如此惊人,他笔下喜怒哀乐的天神和凡人好像蒙上了一层伊丽莎白时代的面纱。《伊利亚特》中的天神和凡人欢快地又跳又唱的,维尔吉尔笔下的人物柔美静谧,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罗大理石像,而荷马则是太阳光下秀发飘动的俊逸而活泼的少年。
  不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从《希腊英雄》到《伊利亚特》,在书本里飞来飞去,实在方便。但对我来说,其中的路程也绝非令人惬意的。当他人已经周游世界几遍时,我也许还在语法和词典的迷途里筋疲力尽地徘徊,或者正掉进恐怖的陷阱。这陷阱名叫考试,是学校专门用来同那些寻求知识的学生作对的。类似《天路历程》最终可能会渐入佳境,但终究大漫长了,尽管途中也偶尔出人意外地出现几处引人入胜的美好景色。
  我很早就开始接触《圣经》,但并不能充分理解其内容。现在想起来觉得有些奇怪,曾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心灵无法接受它奇妙的和谐。
  记得在一个下雨的星期天早上,我无所事事,让表姐为我读一段《圣经》故事。
  虽然她认为我无法听懂,但依然在我手上拼写约瑟兄弟的故事。我听了确实一点兴趣也没有,奇怪的语言和不断的重复,使故事听起来显得很不真实,何况那更是天国里的事情。还没有讲到约瑟兄弟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进入雅各的帐篷里去说谎,我就呼呼地睡着了。
  我至今也还不懂得为什么希腊故事比《圣经》里的故事更能吸引我的兴趣。难道因为, , 我在波士顿时被所认识了几个希腊人讲述的故事所感染,而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希伯莱人或埃及人,由此并推断他们是一群野蛮人,他们的故事也都是后人编出来的。因此,我觉得《圣经》故事中的名字和重复的叙述方式十分古怪,相反,却从未觉得希腊人的姓名古怪。
  那么,后来我又是如何从《圣经》中发现其光辉的呢?多年来,我读《圣经》时,心中的喜悦和启发日渐增长,使它渐渐变成一本最珍爱的书。不过对于《圣经》我并非全盘接受的,因此也从未能把它从头到尾读完。后来,尽管我更多地了解了《圣经》产生的历史渊源,这种感觉依然未减。我和豪威斯先生有共同的感觉,认为应该从《圣经》中清除掉一切丑恶和野蛮的东西,但是我们也反对把这部伟大的作品改得毫无生气,面目全非。
  《旧约圣经》中《以斯书》篇章的简洁明快,十分吸引人。尤其是以斯面对自己‖邪‖恶‖的丈夫时的场景,富有强烈的戏剧性。尽管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生命系于对方之手,没有人能够拯救她,然而她克服了女性的懦弱,勇敢地走向她的丈夫。高尚的责任感鼓舞着她,在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死,我就死吧!如果我生,我的人民都生。”
  路德的故事则富有神奇的东方色彩,朴实的乡村生活同繁华的波斯首都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路德忠贞而柔情满怀,读到她与那些正收割庄稼的农民一起,站在翻滚麦浪之中的情形,真是叫人怜爱。在那黑暗残暴的时代里,她的无私和高尚情操,如同暗夜里闪耀的星星照亮了苦难的众生。
  《圣经》给了我深远的慰藉:“有形的东西是短暂的,无形的才能永垂不朽。”
  自从我喜爱读书时开始,便一直喜欢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我记不清楚自己是从何时开始读兰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的,但却记得第一次阅读便有很深的理解力和惊叹。印象最深的是《麦克佩斯》,虽然仅读过一遍,但其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却永远印在我的记忆里。很长一段时间里,书中的鬼魂和女巫总是跑到睡梦中纠缠我。
  我仿佛看见了那把剑和麦克佩斯夫人纤素的手——可怕的血迹在我眼前出现,就像那忧伤的王后亲眼见到的一样。
  阅读完《麦克佩斯》,就接着读《李尔王》。在读到格洛赛斯特的眼睛被挖出的情节时,浑身紧张起来,心中充满了恐怖。我愤怒得无以复加了,以致于根本就读不下去,心扑通扑通地跳,好长时间呆呆地坐在那里。
  夏洛克和撒旦大概是我同一时期接触到的两个人物,一不小心在我心目中就混同为一体。我内心对他们充满了怜悯,朦胧中觉得,即使他们也希望变好,也无法成为好人,因为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或是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直至今天,我依然无法把他们描写得十恶不赦,甚至有这样一种感觉:像夏洛克、犹大,甚至魔鬼这样一类人,也都是好端端的车轮上的一根断了的车轴,总有一天会修好的。
  最初在阅读莎士比亚作品时,留下的往往都是一些并不惬意的回忆。相反,那些欢快、温和而又富于想像的剧作最初并不怎么吸引我,也许是因为它们反映了儿童生活的欢乐。然而“世上最变幻莫测的就是儿童的想像了。保持什么,丢掉什么,都很难预料。”
  莎士比亚的剧本我读过许多遍,并能背诵其中的一些片断,但却弄不清楚自己最喜欢哪一本。对它们的喜爱,往往如同心情一样变化多端。尽管我喜欢莎士比亚,但我却讨厌按评论家们的观点来读莎氏的作品。我曾经努力地按评论家们的解释来理解作品,但常常失望而止,甚至发誓不再这样读书了。一直到后来跟随基特里奇教授学莎士比亚,才逐渐改变了这个想法。今天,我终于懂得,不但在莎氏著作里,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我所不能理解的,而我十分高兴地看到一层又一层的帷幕逐渐被拉起,显露出思想和美的新境界。
  除了诗歌以外,我对历史也有浓厚的兴趣。我阅读了所能接触到的历史著作。
  从单调枯燥的各种大事记,更单调更枯燥的年表到格林所著公正而又生动的《英国民族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史》到埃默顿的《中世纪》,都是我阅读的范围。而第一本使我体会到真正历史价值的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史》。这本书是我在12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书现在可能已经破烂不堪了,但我依然像珍宝一样珍藏着它。从书中我认识到各民族如何在地球上逐步发展起来并建立起城市;少数伟大的统治者(他们是人世间的坦泰),是如何把一切置于脚下,把千百万人系于一人之手;人类文明如何在文化艺术上为历史的发展奠定基础,开辟道路;人类文明如何在文化经历腐朽堕落的浩劫,然后又像不死鸟一样死而复生;伟大的圣贤又如何提倡自由、宽容和教育,为拯救全世界而披荆斩棘。
  大学时代所读的书中,比较熟悉的是一些法国和德国的文学作品。德国人在生活和文学上,将自己的力量放在美之前,他们探求真理胜过传统。德国人做任何事都有一股强健的活力,他们张口说话不是为了影响别人,而是犹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在德国文学中,我发现其光辉在于它对妇女自我牺牲的爱情伟大力量的承认。
  这种思想几乎渗透到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中,尤其是在歌德的《浮士德》中表现得最为显著。
那昙花一现,
不过是象征而已。
人间的缺憾,
也会成为圆满。
那无法形容的,
这里已经完成。
妇女的灵魂引导我们永远向上。
  所有读过的法国作家中,我最喜欢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作品很清新喜人,犹如阵阵海风袭人。阿尔弗雷德。缨塞简直不可思议!至于雨果,尽管在文学上我并不是非常喜欢他,但却十分敬佩他的才华,他的卓越的浪漫主义。所有伟大诗人、作家,他们都是人类永恒主题的表现者,是他们用自己非凡的伟大作品把我引人了真善美的境界。
  我是否说得太多了,但是实际上我只说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些作家。也许人们会认为我阅读面很窄,这是一种错误的印象。其实,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值得欣赏,比如卡莱的粗犷以及对虚伪的憎厌,华尔斯华绥的鼓吹天人一体,以及爱胡德古怪惊人之笔,赫里克的典雅还有他诗歌中饱含的百合花和玫瑰的香味儿,都对我有深远的影响。同样的,我也喜欢惠蒂尔的热情正直,喜欢马克。吐温——谁能不喜欢他呢!天神们也喜欢他并赋予他全能的智慧,为了不使他成为悲观主义者,又在他的心田上织起一道爱和信仰的彩虹。我爱司各特的不落俗套、泼辣和诚实。
  我爱所有像洛厄那样的作家,他们的心池在乐观主义的阳光下泛起涟漪,成为欢乐善意的源泉,有时带点愤怒,有时又有同情与怜悯。
  总而言之,文学是我理想的乐园,在这个乐园里,我享有一切权利。没有任何感觉上的障碍能够阻止我和作者以及作品中人物交流。


第二十三节 享受生活

  我相信读者不会从前面章节的叙述中得出结论,以为我的惟一乐趣就是阅读。
  事实上,我的乐趣是丰富多彩的。
  我非常喜爱田野漫步和户外运动。在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学会了划船和游泳。夏天,在马萨诸塞州伦萨姆时,我几乎都是生活在船上。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朋友来访时,出去划船更有乐趣了。的确,我并不能平稳地驾驭船只,我通过辨别水草和睡莲以及岸上的灌木的气味来掌握方向,桨用皮带固定在桨环上,我从水的阻力来知道双桨用力是否平衡,同样,我可以知道什么时候是逆水而上。我喜欢同风浪搏斗,驾驭坚固的小船服从于我的意志和臂力,它轻轻地掠过那波光粼粼的湖面,水波不停地使它上下颠簸。此情此景,令人心旷神怡!
  我也喜欢划独木舟。我说我喜欢在月夜泛舟时,你们也许会哑然失笑。的确,我不可能看见月亮从松树后面爬上天空,悄悄地越过中天,为大地铺上一条闪光的道路,但我好像知道月光就在那里。当我累了,躺到垫子上,把手放进水中时,我仿佛看见了这照耀如同白昼的月光正在经过,我触摸到了她的衣裳。偶尔,一条大胆的小鱼从我手指间滑过,一棵睡莲含羞地亲吻我的手指。
  船从小港湾的荫蔽处驶出时,会骤然感到豁然开朗,一股暖气把我包围住。我无法知道这热气究竟是从树林中还是从水气里蒸发出来的。在内心深处,我也常常有这种奇异的感觉。在风雨交加的日子里,在漫漫暗夜中,这种感觉不经意中袭来,仿佛如温暖的嘴唇在我脸上亲吻。
  我最喜欢乘船远航。我在1901年夏天游斯科舍半岛时,第一次领略了海洋的风貌。莎莉文老师和我在伊万杰琳的故乡住了几天。朗费罗有几首歌颂这里的名诗,增添了这里的魁力。我们还去了哈利发克斯,在那里度过了大半个夏天。在这个海港我们玩得非常痛快,简直像进了乐园。我们乘船去贝德福拜新、麦克纳勃岛、约克锐道特以及诺斯威士特阿姆,那种感觉简直太奇妙了。一些庞大的船舰静静地停泊在海港里,夜里,我们悠闲地在舰侧划行,真是有趣极了!这些令人愉快的情景,我始终不能忘怀。
  一天,我们遇到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事情。西北海湾正在举行划船比赛,各艘军舰派小艇参赛。人们都乘帆船来看比赛,我们的帆船也夹在当中。比赛时,海面风平浪静,百帆争流。比赛结束后,大家掉头转航,四散回家。
  突然一块黑云从远处飘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厚,遮满了整个天空。刹那间,风大浪急。小船面对大风大浪张满帆,拉紧绳,我们仿佛坐在风上,一会儿在波涛中打转,一会儿被推上浪头,然后又跌落谷底。风吼帆鸣,我的心怦怦直跳,手臂在颤抖,但这些表现是精神紧张,而不是畏惧!我们富有冒险精神,想像自己是北欧的海盗,也相信船长最终能化险为夷。他凭着坚实的双手和熟悉海浪的眼睛,闯过无数险风恶浪。港湾里的所有的船只驶近我们船旁时,都鸣号向我们致敬,水手们欢呼,向这艘帆船的船长致意。最后,当我们驶抵码头时,大家又饿又冷,已经疲惫不堪了。
  去年夏天,我在新英格兰一个风景如画、迷人可爱的幽静乡村里度过。马萨诸塞州的伦萨姆仿佛与我有不解之缘,我生命中所有的欢乐和忧愁,也似乎都与这个地方连在一起。钱布林斯故居,靠近菲利浦王池畔的红色农庄成了我的家。每每想起与这些亲朋挚友共同的快乐时光,以及他们对我的恩惠,心里就充满了感激。他们家的孩子与我成为了亲密的伙伴,为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我们一起做游戏,相携在林中散步,在水中嬉戏。几个年幼的孩子常常围着我说这道那,我也给他们小妖精、侏儒、英雄和狡猾的狗熊的故事,一切至今还回味无穷。
  钱布林斯先生还引导我去探究那些树木和野花的秘密世界。后来,我仿佛能侧耳倾听橡树中树液的奔腾流动,看见阳光挥洒在树叶上的光辉。
  树根深埋于阴暗的泥士,分享着树顶上的愉悦,想像,充满阳光的天空,鸟儿在飞翔,啊咽为同自然有着共鸣,所以我也理解了看不见的东西。
  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有一种潜能,都可以理解开天辟地以来,人类所经历的印象和情感。每个人潜意识里还残留着对绿色大地、淙淙流水的记忆。即使是盲聋人,也无法剥夺他们这种从先代遗传下来的天赋。这种遗传智能是一种第六感——融合了视觉、听觉、触觉于一体的灵性。
  在伦萨姆我有许多朋友,其中之一是一株十分壮观的橡树,它是我心中的骄傲。
  有朋友来访,我总会带着他们去欣赏这棵帝王之树。它矗立在菲利浦王池塘的陡峭岸上,据说已有800 年到1000年的历史了。传说中的菲利浦王——一位印第安人英雄首领,就是在这棵树下与世长辞的。
  另外一个树友,比大橡树要温和可亲,是一棵长在红庄庭院里的菩提树。一天下午,电闪雷鸣,风雨交加,后墙传来巨大的碰撞声,不用别人告诉我,我就知道是菩提树倒了。我出去看看这棵经受了无数狂风暴雨的英雄树,它曾经经过奋力拼搏,终于猝然倒下了,真叫人痛心疾首。
  回到去年夏天的生活。考试结束后,我就和莎莉文老师立刻前往伦萨姆幽静的乡间。伦萨姆有3 个著名的湖,我们的小别墅就在其中一个湖的边上。在这里,我可以尽情地享受充满阳光的日子,所有的工作、学习和喧嚣的城市,全都抛在脑后。
  然而我们却听到遥远的太平洋彼岸正在发生的残酷的战争以及资本家和劳工的斗争。
  在我们这个人间乐园之外,人们纷纷攘攘,忙碌终日,丝毫不懂得悠闲自得的乐趣。
  尘俗之事转瞬即逝,不必过分在意。而湖水、树木,这到处漫山遍野长满雏菊的宽广的田野、沁人心扉的草原,却都是永恒存在的。
  人们都认为,人类的知觉都是由眼睛和耳朵传达的,因而,他们觉得很奇怪,我能分辨出是城市街道和乡间小道外,还能分辨别的。乡间小道除了没有砌造的路面以外,同城市街道是没有什么两样的,但是,城市的喧闹刺激着我面部神经,也能感觉到路上我所看不见的行人急促的步履。各种各样的不和谐的吵嚷,扰乱我的精神。载重车轧过坚硬的路面发出的隆隆声,还有机器单调的轰鸣,对于一个需要集中注意力辨别事物的盲人来说,常常无法忍受。
  在乡间,人们看到的是大自然的杰作,不必为熙熙攘攘的城市里的那种残酷的生存斗争而满心忧虑。我曾好多次访问那些住在又窄又脏街道上的穷人。想到有钱有势的人住在高楼大厦里悠闲自得,而另一些人却住在暗无天日的贫民窟里,变得越来越干瘪、丑陋,深感社会的不平等。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挤满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孩子。向他们伸出友好的手,他们却躲之犹恐不及,好像你要打他们似的。
  使我更为痛苦的是,一些男人和女人蟋曲得不‖成‖人‖形。我抚摸他们粗糙的手,深感他们的生存真是场无休无止的斗争——不断的奋战。失败,他们的努力和机遇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我们常说上帝把阳光和空气赐给一切众生,果真如此吗?在城市肮脏的小巷里,空气污浊,看不见阳光。世人啊,你们不珍惜自己的同胞,反而还摧残他们。当你们每顿饭祷告“上帝赐给我面包”时,你们的同胞却无衣无食。我真希望人们离开城市,抛开辉煌灿烂、喧嚣嘈杂、纸醉金迷的尘世,回到森林和田野,过着简朴的生活!让他们的孩子能像挺拔的松树一样茁壮成长,让他们的思想像路旁的花朵一样芬芳纯洁。这些都是我在城市生活一年后,回到乡村所产生的感想。
  现在,我又踏上了松软富有弹性的土地,又沿着绿草茵茵的小路,走向蕨草丛生的洞边,把手伸进汩汩溪水里。我又翻过一道石墙,跑进绿色的田野——这狂欢似的高低起伏的绿色田野。
  除了从容散步,我还喜欢骑双人自行车四处兜风。凉风迎面吹拂,铁马在胯下跳跃,十分惬意。迎风快骑使人感到轻快又有力量,飘飘然而心旷神怡。
  在散步、骑马和划船时,只要有可能,我会让狗陪伴着我。我有过很多犬友——躯体高大的玛斯第夫犬、目光温顺的斯派尼尔犬、善于丛林追逐的萨脱猎犬,以及忠实而其貌不扬的第锐尔狼狗。目前,我所钟爱的是一条纯种狼狗,它尾巴卷曲、脸相滑稽、逗人喜爱。这些狗似乎很了解我生理的缺陷,每当我孤独时,总是寸步不离地依傍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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